石隆门警方指出,15名涉及25宗毒品案件的被告今日在法庭被判罪名成立,相关案件也随之审结。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石隆门警区主任莫哈默海德于今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表示,15名被告皆涉及吸毒行为,其中部分人过去已有涉毒记录。

在这批被告中,一名华裔男子因4次吸毒被控4项罪名,合计面对1万7000令吉罚款。由于无法缴清罚款,法庭改判每项罪名监禁10个月,4项罪名合计须服刑40个月。

另一名男子则因3次吸毒被定罪,总罚款额为1万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同样须以每项10个月监禁作为替代刑罚。

至于另外13名被告,其中3人涉及两次吸毒;另有1人除了吸毒罪名外,被捕时也被发现持有少量毒品,因此同时面对两项控罪。

其余9人则是首次因吸毒被捕及提控。这13名被告面对的罚款介于2500至4000令吉之间,若无法缴清罚款,每项罪名将以10至11个月监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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