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强调,他针对森美兰王室风波发声,他担心一旦君主可以在没有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下轻易被撤换,将对国家君主立宪制度带来更广泛影响。
安华昨晚在吉打本同出席“传播和平与祈福”活动时说,首相及内阁同样受到宪法约束,行政权力并非毫无限制,不能因为与国家元首意见不同,就自行决定更换国家元首。
他以此为例说明,君主立宪制度之所以能够维持,关键就在于各方必须按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办事,而不是由掌握行政权的一方自行决定君主去留。
谈到森美兰情况时,安华指出,《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0条文确实赋予四大酋长(Undang Yang Empat)在特定情况下采取行动的权力,但有关权力并非没有条件,也必须经过完整调查及符合宪法规定的理由和程序。
根据有关条文,涉及严端是否继续履行职务的考量,包括严重影响其履职资格的身心状况、依伊斯兰法不适宜继续担任严端的情况、明显损害严端尊严的行为,以及故意违反州宪法等因素。总检察署较早前也表明,今年4月19日有关森州严端地位的宣言,没有符合第10条文的强制性要求,因此不具法律效力。
安华说,正因如此,总检察署才会采取明确立场,认为不能把撤换君主的程序简单化。
他强调,若自己与君主有不同意见,正确做法是申请觐见并表达看法,而不是试图推翻对方。他认为,若君主可以轻易被撤换,长期而言将动摇整个君主立宪制度。
安华也表明,他愿意在维护马来统治者及君主立宪制度的问题上采取明确立场,并相信不只是马来社会,其他族群同样希望国家现有制度能够稳定延续。
不过,森州政府方面此前对相关争议有不同说明。州务大臣拿督依斯迈拉欣指出,州务大臣及州行政议会并没有单方面决定谁应出任或卸下森州严端职务,行政议会所讨论的是相关宣言之后的行政立场与后续行动,而不是取代四大酋长的权限。
总检察署则强调,森州州务大臣和行政议会没有单方面终止或悬空森州严端职位的权力,而4月19日宣言的合法性及效力,必须依据森州宪法及合法程序处理。
安华日前曾严厉批评森州州务大臣及行政议会处理有关风波的方式;依斯迈拉欣随后回应,认为有关批评是建立在对州政府实际角色“不完整”的理解上,并强调这场争议应回到森州传统制度、州宪法及相关机构权限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