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岁男子被指以“性教育”为名,对16岁继女作出多项越界行为,包括拉着她的手碰触自己的下体、从后方环抱她,以及提出一起冲凉的要求。男子否认指控,坚称继女是为了逃避数学考试及家庭监管而捏造案件。
男子面对一项非礼及一项侮辱女性尊严的控状。案件审讯后,他于本月23日被裁定罪成,今早被判监禁1年8个月10天,并鞭打3下。
根据控方结案陈词,女事主12岁时搬到被告家中居住。过去她与被告关系尚可,被告也曾在她与母亲发生争执时充当调解者,双方后来甚至以类似朋友的方式相处。
不过,2022年9月9日,女事主到被告房间拿钱购买食物时,发现对方上身赤裸、下身盖着被子。被告随后询问她过去的感情及性经历,并在谈话过程中对她作出不当身体接触,包括把她的手拉向自己的下体。
女事主立即把手抽开。被告随后声称自己是在进行“性教育”,并要求她躺下,说只是想拥抱她。女事主因感到害怕而闭上眼睛,其间被告继续碰触她的大腿内侧,并紧紧抱住她,还向她说出“谢谢你当我的女儿,对不起”等话。
被告随后要求女事主不要向其他人透露事件。她准备离开时,被告又从后方抱住她,身体贴近她的后腰。
约一个月后,被告再次提出要与女事主一起冲凉。女事主拒绝后,被告仍声称这是父女相处的一种方式。
女事主最终于2022年10月9日向母亲透露遭遇,并要求被告道歉。不过,她称母亲不但没有给予支持,反而指责她引诱继父,并施压要求她撤回案件。其母之后也在庭上为被告辩护。
面对指控,被告坚称自己没有犯案,并声称女事主当时不想参加数学考试,也希望搬回外婆家,因此为了逃避他和母亲的监管而编造整起事件。他也指女事主“憎恨”自己。
控方则反驳,被告的说法主要停留在否认层面,而且与其他证据不符。控方认为,被告当时并非一时失控,而是在同一次接触中连续作出多项越界行为。
女事主的证词也获得其他证据支持。控方指出,她在两次事件发生后留下日记记录,之后也曾向学校辅导员透露遭遇。辅导员出庭时证实,女事主当时诉说经历期间情绪激动并流泪。
另外,被告曾声称,案发当天自己原本拒绝给女事主钱买食物,两人因此发生争执,最后才因为女事主发脾气而答应。不过,聊天记录显示,被告当时并没有拒绝,反而曾鼓励她购买。
被告在盘问下承认,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曾拒绝给钱,随后又改称自己曾反复拒绝及答应,但无法合理解释相关说法。
对于女事主所指的“一起冲凉”,被告则辩称当时只是开玩笑,声称自己提到的是让家中帮佣帮忙替女事主冲凉,并否认曾邀请她与自己一起冲凉。
法庭在审讯后最终裁定被告罪成,并作出上述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