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兰莪士毛月一家霸级市场被指在销售1公斤包装食油时附加消费条件,消费者必须先购买至少300令吉其他商品,才能购买一箱17包的包装食油。内贸部接获投诉后展开便衣试购,并在确认有关做法后开档调查。

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执法组主任拿督阿兹曼指出,执法人员乔装普通消费者到有关霸市购物,并先购买总值303令吉65仙的其他商品,之后才获准以42令吉50仙购买17包、每包1公斤的包装食油。

整个交易及购买过程已被执法人员记录,作为调查证据。

内贸部随后援引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19条文调查,重点查明商家是否在销售受统制货品时,向消费者附加未经允许的购买条件。

执法行动中,当局也充公包装食油、商业文件、交易收据,以及与试购行动有关的物品,总值104令吉,以协助进一步调查。

阿兹曼强调,包装食油属于受统制货品,商家不得把购买其他商品列为消费者取得有关货品的先决条件,也不能通过附加销售条件损害消费者权益。

他说,内贸部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督与执法,一旦发现商家或个人违反该部所执行的法律,将依法采取行动。

民众若发现商家在销售统制品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可向内贸部投诉,包括通过WhatsApp 019-848 8000、内贸部电子投诉平台、客服热线1-800-886-800,或Ez ADU KPDN手机应用程式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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