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一宗涉及虚假网购商品的案件昨日在推事庭审理,5名中国籍男子面对相关控罪后当庭认罪,最终各被判罚款4000令吉。
案件涉及陈江军(35岁)、蔡振豪(28岁)、卞少坡(39岁)、王华源(30岁)及冷青(26岁),5人的姓名均为译音。案件由推事阿蒂法哈芝玛审理。
根据控方提出的案情,5人涉嫌于9月10日在新山碧桂园金海湾共同策划犯罪活动,所涉及的方式是向他人推广实际上并不存在的网购商品。
因此,5人分别面对刑事法典第417条文(诈骗)及第120B(2)条文(刑事串谋)控罪,并与第34条文一同解读。若涉及刑事串谋的罪名成立,可面对最高6个月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控状经由通译员宣读后,5名被告均表示认罪。推事随后裁定,每人缴付4000令吉罚款。
副检察司莎拉西蒂艾霞代表控方出庭,莫哈末纳西尔和阿末尤斯里则代表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