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柏玛(Supermax Corp Bhd)创办人拿督斯里郑金昇与妻子拿督威拉陈美玉的婚姻纠纷再有新进展!上诉庭周二针对这起持续多年的婚姻与资产纠纷作出3项一致裁决,撤销郑金昇的藐视法庭罪及6万令吉罚款,同时解除针对陈美玉的相关禁令;不过,陈美玉要求每月300万令吉临时赡养费的申请则遭驳回。

根据《The Edge》报道,这场裁决历经约6小时的马拉松式庭审,并推翻或修改了高庭自2024年以来所作出的多项决定。

上诉庭推翻郑金昇此前因被指没有充分披露资产而面对的藐视法庭裁决,并撤销6万令吉罚款。

法官指出,高庭当时发出的资产披露命令存在含糊之处,并没有明确要求郑金昇披露银行户头余额,也没有具体列明其公积金户头。

法庭认为,郑金昇此前已经披露他在夫妻分居时所持有的银行户头、股份及房产资料,之后也进一步披露公积金户头。

由于藐视法庭属于带有刑罚性质的程序,相关指控必须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法庭因此认为,当原有命令存在解释空间时,应给予被指藐视法庭者合理疑点利益。

上诉庭最终批准郑金昇的上诉,并判陈美玉支付3万令吉诉讼费。

另一方面,上诉庭也批准陈美玉针对相关禁令提出的上诉,解除此前限制她动用个人资产,以及阻止她对速柏玛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提出清盘呈请的禁令。

法官指出,家事法庭当初限制陈美玉提出清盘呈请时,在法律权限方面出现错误。

法庭认为,有关清盘程序属于吉隆坡高庭商业庭的管辖范围,家事法庭不能绕过有关司法管辖权。

此外,在没有给予陈美玉充分陈述机会的情况下限制她动用个人资产,也违反自然公正原则。

不过,有关速柏玛控股及旗下两家子公司的清盘呈请,目前仍由商业庭审理,后续处理将视这对夫妻婚姻资产纠纷的进展而定。

陈美玉在这项上诉获准后,同样被判支付3万令吉诉讼费。

至于陈美玉要求每月获得300万令吉临时赡养费的申请,则未获上诉庭批准。

陈美玉此前因不再担任速柏玛相关职位,每月130万令吉的薪酬自2024年8月起停止发放,因此提出每月300万令吉临时赡养费申请。

不过,法官指出,陈美玉未能按照法律要求提供相关收据或详细列明生活开销,无法充分证明需要由郑金昇支付有关赡养费。

法庭同时指出,有确凿证据显示,陈美玉拥有约4749万令吉个人资产及数额可观的公积金储蓄。

此外,她在2022年至2023年间购入4项房产,并于2024年7月存入287万令吉定期存款。

因此,上诉庭最终维持拒绝临时赡养费申请的决定,并驳回陈美玉有关上诉。

夫妻争议核心仍是婚姻资产分配

目前,郑金昇与陈美玉分别提出离婚及司法分居诉讼,相关案件仍在审理中,双方争议核心之一是婚姻资产应如何分配。

根据目前资料,郑金昇持有速柏玛控股私人有限公司57.5%股份,陈美玉则持有42.5%。

速柏玛控股进一步持有上市公司速柏玛40.3%股份,换算下来,郑金昇的间接持股约为23.2%,陈美玉则约为17.1%。

报道指出,郑金昇主张婚姻资产应由双方平均分配,包括两人在速柏玛控股的持股;陈美玉则主张按照70:30比例分配。

郑金昇周二全程出席上诉庭审理,陈美玉则没有现身。

这起持续多年的夫妻法律纠纷,随着上诉庭最新3项裁决落槌,部分资产披露、禁令及临时赡养费争议已有结果,但双方离婚、司法分居及婚姻资产分配等核心诉讼仍未完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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