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刺死16岁学姐叶芯嫙的男学生,早前获莎阿南高庭裁定谋杀罪名不成立,相关77页书面判词今日出炉,揭露案发经过及更多细节。
高庭法官阿德琳在判词中指出,涉案少年在2025年10月14日案发当天,曾在女厕第2间隔间向叶芯嫙告白;惟叶芯嫙随后反抗并试图离开,少年将她推回隔间后,持刀对她展开攻击。
根据判词,涉案少年与死者当时就读的中学当天早上正在进行考试。叶芯嫙期间离开课室前往女厕,少年发现后便尾随她进入厕所。
法官指出,少年进入女厕后,持刀威胁叶芯嫙,并将她拉入第2间厕所隔间,随后锁上隔间门。
少年之后询问对方是否就是叶芯嫙,并向她表白。
然而,叶芯嫙随后作出抵抗并试图离开厕所隔间,少年则将她推回隔间,继而持刀刺向她。
法官在长达77页的书面判词中指出,根据马大医药中心一名法医所准备的解剖报告,叶芯嫙身体多个部位均出现刺伤及割伤,伤痕数量介于180至200处。
最终,叶芯嫙倒毙于女厕第2间隔间,死因被确定为颈部及胸部遭受多处刺伤。
不过,高庭早前裁定,涉案少年在案发时处于严重精神失常状态,并符合刑事法典第84条有关精神失常抗辩的法律条件,因此谋杀罪名不成立。
法庭同时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48条,下令将少年送往霹雳州乌鲁近打幸福医院接受看管、治疗及观察,并等待雪州苏丹进一步发落。
目前,控方已针对有关裁决提出上诉,案件将进入上诉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