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兰王室罢黜风波持续发酵,森州行政议会早前一致议决暂停州政府秘书及州法律顾问职务后,总检察署(AGC)今晚发文告指出,根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37条文,相关官员的任免属于有关公共服务委员会及司法与法律服务委员会的权限。

总检察署因此认为,森美兰州行政议会在法律上并无权力暂停现任州政府秘书及州法律顾问的职务。

总检察署指出,《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37条文规定,州政府秘书、州法律顾问及州财政官等职位的任命,应由相关服务委员会从有关公共服务人员中作出。

因此,对于森州行政议会宣布暂停州秘书及州法律顾问职务一事,总检察署认为,有关决定并不属于行政议会的法律权限范围。

至于新任森美兰州法律顾问的任命,总检察署也强调,同样必须遵循第37条文,即相关人选须由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从司法与法律服务人员中作出委任。

就在总检察署发声之前,森美兰大臣拿督依斯迈拉欣宣布,州行政议会在特别会议上一致议决,即日起暂停森州政府秘书拿督莫哈末扎菲尔(Zafir Ibrahim)及州法律顾问拿督慕扎玛(Muzalmah Mustapha Kamal)的职务。

依斯迈拉欣表示,州秘书的暂停职务通知将提呈给首相署首席秘书及公共服务局,而州法律顾问的相关通知则会提呈总检察署。

此次人事风波发生之际,森美兰州正陷入持续延烧的王室及宪法争议。

本月17日,总检察署曾针对一份日期为4月19日、涉及森美兰最高统治者端姑慕里兹殿下地位的罢黜文件发表看法,指有关文件未符合《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0条规定的强制性要求,因此属无效。

总检察署同时指出,森州大臣及州行政议会并没有单方面终止或宣布森州最高统治者职位悬空的权力;有关文件的效力及法律后果,应通过州宪法及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相关案件目前也已进入森州芙蓉高等法院程序,并有临时禁制令持续生效。

此前,森州行政团队则宣布,已接受四大酋长有关端姑慕里兹遭罢黜的决定,并指相关程序已完成;森州政府随后曾推动有关文件的宪报程序。

不过,森州秘书办公室其后表示,不会为4月19日的相关文件进行宪报或执行,并称此决定符合总检察署认为有关文件无效的法律意见。

与此同时,端姑慕里兹殿下于本月20日宣布,即时撤销10名森州行政议员的委任。

不过,依斯迈拉欣翌日回应称,端姑慕里兹在作出有关决定前,并没有向他征询意见或要求他提供劝告,因此他认为现有州行政议会阵容仍然有效,无需重新提呈行政议员名单。

森州王室、州政府及总检察署之间围绕州宪法权限的争议持续升温,而相关事项目前也涉及司法程序,后续发展仍受各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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