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性侵7名年龄介于13岁至16岁少女,甚至还恐吓散播不雅视频,暴力强迫少女妥协,21岁青年今早被判坐牢14年以及鞭打15下。
被告干案时年龄介于15岁到17岁之间。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泄露未满18岁者的身份资料。他共面对38项控状,包括性侵、强奸、非礼、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纠众闹事等。他今早承认其中9项控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主控官指出,被告于2020年11月到2022年12月犯下罪行,受害人共9名少女,年龄介于13岁到16岁。当中,有7人被迫与被告发生关系,另两人则因遭被告恐吓说会散播他们的不雅视频或照片,最终妥协。
被告一般通过学校、共同朋友或社交媒体与这些受害人结识,邀她们出来见面,带她们到家中、残疾人士厕所或楼梯间,再对她们下手。高庭法官指被告犯下的罪行的数量和种类令人感到不安。
被告代表律师指,被告还押期间已有所改变,应给予机会。控方则说,被告曾有过多次机会,始终没有改过,还多次在保释期间一再犯罪,应当严惩。
高庭法官迪达星吉尔下判时说,被告的犯案记录显示他无视法律,犯下的罪行数量与涉及多种类别也令人感到不安。虽然被告被诊断出患有持续性抑郁症,但与他犯罪行为毫无关联,最终判他坐牢14年以及鞭打15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