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霹雳州联委会宣传主任锺镇鸿认为,陆兆福宣布辞去交通部长一职后,行动党其他正副部长却继续留在内阁,这项安排让人质疑,相关决定究竟是基于原则,还是政治考量。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行动党内部此前曾有人公开把部长职位与特定政治承诺挂钩,其中包括行动党署理主席兼房地部长倪可敏。如今,纳吉获准以居家方式服完剩余刑期,倪可敏并未因此辞职,反而是没有作出类似承诺的陆兆福离开内阁。

锺镇鸿说,马华并非主张部长必须因为政治立场而辞职,但既然倪可敏过去曾公开作出相关承诺,外界自然有理由追问其是否会按照自己当时提出的标准行事。

他认为,部长若因政策失误或无法兑现承诺而辞职,可以理解为承担政治责任;但纳吉获得有条件特赦,属于国家元首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所行使的权力,并非交通部长负责的政策事务。

“那么,陆兆福此次辞职,到底是在为交通部哪一项政策承担责任?”

锺镇鸿随后把焦点转向陆兆福任内的交通政策。他提到,2025年6月发生苏丹依德里斯教育大学学生巴士事故,造成15人死亡后,交通部宣布要求重型车辆安装限速器。不过,陆兆福今年6月25日证实,原定7月1日展开的执法行动将延后,同时提到相关设备价格从约2000令吉上涨至3000令吉。

他质问,在这项政策延后之后,新的执法时间表何时落实,又将由哪个单位负责执行。

他也提到,耗资4亿5600万令吉的机场接驳列车过去曾多次发生服务中断,2025年7月至9月期间共记录19宗事故,承包商调查报告至今未公开。此外,交通部去年11月宣布加强超载执法后,相关吊销准证及执照的具体数量也未公布。

锺镇鸿因此认为,如果陆兆福此次离开内阁是为了政治原则,那么外界也可以进一步追问,他过去所面对的交通政策争议是否同样涉及政治责任。

对于陆兆福在9月18日的声明,他指出,陆兆福当时表明尊重联邦宪法赋予国家元首的特赦权,但翌日却通过辞职表达无法接受纳吉获准居家服刑的决定。

锺镇鸿认为,这种做法容易让外界产生疑问,即一方面强调尊重宪政机制,另一方面却以辞去部长职务作为回应,两者之间的政治立场应如何理解。

他强调,马华尊重国家元首依据宪法行使特赦权,也不会针对特赦决定本身作出评论,但认为部长以辞职回应相关决定,可能让人关注这是否形成对宪政机构的政治压力。

他也拿2018年的安华特赦作比较。锺镇鸿指出,当时国家元首同样依据联邦宪法第42条批准全面特赦,安华获释并恢复自由,而当时担任交通部长的正是陆兆福。

他因此质疑,同样涉及宪法第42条的特赦决定,为何陆兆福在2018年并未辞去交通部长职务,而这一次却选择离开。

锺镇鸿最后表示,陆兆福同时是团结政府最大政党之一的秘书长,其辞职可能对政府稳定带来影响。他认为,执政党内部的政治分歧不应转化为由社会整体承担的政治风险。

他同时再次把问题抛向倪可敏,要求后者说明,在纳吉获准居家服刑后,自己过去所提出的政治承诺是否已经达到需要兑现的条件,以及是否会采取辞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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