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党妇女组副主席罗可谦质疑,巫统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筹集5000万令吉,以缴付罚款的做法,是否会向社会大众尤其是年轻一代传达“贪腐正常化”的错误讯息。
她今日发文告指出,巫统此举也引发另一个值得社会深入思考的问题,即究竟应该教育年轻人反对贪腐,还是让他们认为,只要涉案者是自己支持的政治领袖,相关行为便可以获得原谅。
“政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助该党领袖,本身其实是允许的,但有关政党同时也必须承担维护廉正及杜绝贪污的责任。”
她强调,任何政党都不应凌驾于制度及反贪腐原则之上,涉及贪污或滥权的行为都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不应因为当事人的政治身份或对政党的贡献而有所不同。
“若我国要建立真正的廉洁文化,就必须维持一致的原则,即无论涉案者来自哪一个政治阵营,都不应因为政治支持,而让贪腐行为被合理化或正常化。”
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日前发文告指出,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已御准纳吉获有条件特赦,余刑可改以居家服刑方式执行至2028年8月23日,条件是纳吉必须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
根据官方公布的决定,若纳吉违反所规定的任何条件,有条件特赦将失效,并须继续在监狱服完余刑。
纳吉此前因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被判刑,原判刑期为12年监禁及2亿1000万令吉罚款;2024年特赦局决定将其刑期减至6年,罚款则减至5000万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