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9岁男子因在银行内偷走他人钱包,今日在美里推事庭认罪后,被判入狱6个月。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被告瑟乃沙贝来自美里柏迈再也新镇德沙英达2。他面对刑事法典第380条文控罪,并在庭上承认犯案。
案件发生于8月18日下午约5时50分。当时,一名43岁华裔男子在美里柏拉汀路一间银行分行内,其钱包遭人偷走。
失窃的钱包内除了身分证及驾驶执照,也有两张银行卡和500令吉现金。
被告在法庭上求情,希望法庭酌情轻判,并指出自己过去没有犯罪记录,这是首次触法。
根据刑事法典第380条文,若在建筑物内涉及偷窃并罪成,最高可面对10年监禁及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