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偿还债务,28岁女子涉嫌闯入一名71岁“拿汀”亲戚的住家并抢劫伤人。她今日在峇株巴辖地庭认罪,最终获准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诺阿丽莎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当庭俯首认罪。法庭同时要求她每月前往邻近警局报到,并不得接触或骚扰有关女亲戚;此外,她也必须交出护照,由法庭暂时保管。

控方要求展延案件,以等待受害者完整的医疗报告及进一步整理案件事实。法官奥斯批准有关申请,并将案件押后至10月23日再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本月7日下午4时15分左右,在巴力拉惹玛尼斯2花园一间住宅内持高尔夫球杆攻击一名71岁女亲戚,并抢走对方财物。

案情显示,受害者案发时独自在家。被告进入屋内后,拿起一支已故拿督生前使用的高尔夫球杆,并击伤受害者的头部及双手手腕,随后带着球杆离开现场。

受害者在遭攻击后大声呼救,并向邻居求助及报警,过后被送往峇株巴辖苏丹诺拉依斯迈医院接受治疗。

被告面对刑事法典第394条文(抢劫伤人)指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并可另加罚款或鞭笞。

此案由副检察司菲道斯代表控方提呈,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茜蒂则代表被告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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