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罗厘司机因婚姻纠纷迁怒前妻,竟把涉及前妻的私密照片和视频发给她的丈夫,结果惹上官非。被告今日在芙蓉地庭承认5项罪行,最终被判罚3万令吉。
被告莫哈末苏海米尤索夫面对的5项控状,每一项罚款6000令吉,因此总罚款达3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每项罪行须以2个月监禁取代,意味着他可能面对总计10个月牢狱刑期。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3年3月22日,地点位于芙蓉文丁。被告当时通过WhatsApp联系一名男子,并先后传送3张淫秽照片及2段淫秽视频,对方随后发现其中内容涉及自己的妻子。
由于不堪有关内容骚扰,对方最终向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举报。调查后,被告因此面对5项与不当使用通讯服务有关的控罪。
有关行为触犯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第233(3)条文下受罚。相关罪行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当天没有律师代表,也没有特别向法庭求情。他在庭上透露,自己是一名罗厘司机,家中共有4名孩子,其中3人还在念书,目前由前妻照料。
他向法庭说明,自己当时是因为认为前妻欺骗了自己,加上情绪一时失控,才会做出这项举动。他也表示,若法庭最终决定判他坐牢,他会接受裁决。
法官沙鲁里扎随后提醒被告,面对任何纠纷时都不能因一时情绪而作出决定,否则一旦触法,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控方则由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副主任兼主控官莫哈末法汉卡马鲁丁负责提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