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诗巫3名男子分别在咖啡厅及诗巫机场禁烟区吸烟或吸电子烟,今日在推事庭认罪后,各被判罚款5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监禁2个星期。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其中24岁的约翰乔,被控于2025年10月8日晚上约7时05分,在顺溪美拉一家咖啡厅内吸烟;26岁的安德烈努利则被控于2025年7月30日傍晚约6时36分,在诗巫机场内吸食电子烟。

另一名68岁被告兰比阿威,被控于2026年2月4日傍晚约6时25分,在一家咖啡厅内吸烟。案情显示,他早在2025年曾因类似行为被处理,并于同年7月缴付罚款,因此这次属于再次触犯同类规定。

3人均被控抵触2024年公共卫生吸烟产品管制法令第16(2)条文,并与2024年禁烟区或禁烟场所宣告令相关条文同读,罪成最高可被判罚款5000令吉。

3名被告认罪后均选择缴付500令吉罚款。禁烟规定同样涵盖部分电子烟产品,民众在机场、餐饮场所等禁烟区域使用相关产品,也可能面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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