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次开庭竟只出席1次!一名44岁华裔男子涉及酒驾案,却在审讯期间多次缺席,甚至两度遭法庭发出逮捕令。推事今日严厉斥责其未遵守保释条件,并将原本3000令吉的保释金大幅提高至3万令吉。
由于男子无法缴付新保释金,加上目前没有律师代表,最终被带往麻坡改造中心暂时扣押。
被告陈炳利(音译,职业为舞者)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面对酒驾指控。他被控于2025年5月11日凌晨约1时15分,在永平城市花园路驾驶宝腾英雄轿车时,被发现体内酒精含量超出法定标准。
他被控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若罪成,可面对最高3万令吉罚款、最长2年监禁及吊销驾驶执照的刑罚。被告今日否认控罪。
主控官努沙兹林副检察司指出,鉴于被告过去多次没有依时出庭,控方认为不应继续给予保释。
推事慕斯塔金对此明显不满,并指出法庭过去已给予被告3000令吉保释,但在7次开庭中,被告仅现身一次。
推事也指出,被告此前已经两度遭法庭发出逮捕令,而每次缺席都没有提出合理解释,因此法庭认为他没有认真遵守原有保释条件。
最终,法庭把保释金额提高至3万令吉,并规定必须由两名担保人担保。
由于被告无法在庭上缴付有关款项,他随后被押往麻坡改造中心暂时扣押。
案件展期至今年10月23日再审,届时将进行文件移交程序,同时让被告委任律师代表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