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与祖莱达之间的一宗诽谤官司,今日出现戏剧性转折。
上诉庭三司认为,涉案报道的内容不足以构成林冠英所指的诽谤,因此撤销沙亚南高庭早前让林冠英胜诉的裁决,祖莱达等人也不必支付原本判处的5万令吉赔偿。
林冠英不服高庭所判的赔偿数额而提出的另一项上诉,同样被上诉庭驳回。
由拿督斯里莫哈末费鲁兹、拿督阿末卡玛及拿督阿玛吉星组成的三司,在审理双方律师陈词后,一致作出上述决定。
莫哈末费鲁兹指出,法院从一般读者的角度检视有关报道后,并不认为读者会因此产生林冠英涉及歧视性行为,或损害雪州政府及公众利益的印象。
三司认为,报道主要围绕一项园丘工人住房计划,包括计划为何没有落实及当时面对的资金问题,并没有足够依据将有关情况与林冠英的公职表现联系起来。
法院也指出,涉案房屋计划及林冠英担任财政部长期间的相关事件,在时间点上并不完全对应,因此不能仅凭报道内容作出相关推论。
除了报道内容本身,上诉庭也重新审视祖莱达在诉讼中提出的抗辩。
判词指出,高庭在处理“实质真实”抗辩时,过度着重于是否存在相关文件,却没有充分考量祖莱达所称与林冠英会面时发生的情况。
至于祖莱达提出的“公平评论”抗辩,上诉庭认为,高庭在判决中对恶意问题的处理存在不一致之处,也因此影响相关抗辩是否成立的判断。
三司最终认为,高庭在处理案件时出现明显法律错误,原有裁决因此无法继续维持。
这场官司的导火索,是2024年新古毛补选期间的一番言论。
当时,祖莱达指林冠英担任财政部长时,曾两度拒绝拨款,让雪州八丁燕带园丘工人兴建200个人民组屋单位。有关说法后来由MalaysiaNow刊登。
林冠英否认相关指控,并强调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当时并没有正式向财政部提出有关拨款申请,因此不存在所谓拒绝批准拨款的情况。
他随后于2024年6月7日向沙亚南高庭提起诉讼,将祖莱达、MalaysiaNow编辑阿都拉曼及MNow Media列为答辩方,指相关言论失实并对其名誉造成损害。
案件到了今年3月5日,高庭原本裁定林冠英胜诉,并判答辩方支付5万令吉赔偿。
祖莱达等人不服判决而上诉,林冠英则认为赔偿金额不足,也针对赔偿数额提出上诉。
祖莱达此前在高庭审讯期间则坚持自己的说法,并供称她曾于2018年及2019年两度与林冠英会面,期间曾讨论八丁燕带园丘工人的住房计划。
如今随着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这宗持续超过两年的诽谤诉讼再出现新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