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古晋一名51岁女看护因在复健中心照顾5岁自闭症女童期间,以粗暴方式为其清洗身体,导致女童多处瘀伤,今日在地方法庭认罪后,被判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监禁6个月替代。

被告雅阿妮是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下承认控罪。法官穆斯里阿都哈米德也下令,她须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签署3年良好行为保释金,并在6个月内完成100小时社区服务。

案情显示,事件于2025年5月26日上午约8时30分发生在古晋8哩一所复健中心。女童母亲当天准备替女儿洗澡时,发现其颈部出现红印,身上也有多处瘀伤,于是向中心教师了解情况。

调查显示,被告曾以较粗暴方式刷洗女童身体,并使用极冷的水冲洗。医疗检查发现,女童胸部、背部、右大腿及颈部右侧均有瘀伤,伤势与有关清洗方式有关。女童母亲随后报警,警方于5月29日逮捕被告。

涉及儿童及特殊需求儿童的照护工作,对安全、耐心及操作方式都有更高要求。照护机构除了应确保员工接受适当培训,也应建立清楚的监督及投诉机制,让家属在发现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获得解释与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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