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优美城一宗涉及17岁少女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今日再有4名少年面对刑事指控。4名年龄15至17岁的被告,被控蓄意毁坏一辆迈薇轿车的车镜及后挡风玻璃,并在推事庭否认有罪。
由于被告都是未成年人,推事莎丽妮批准他们各以25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本地担保人保外候审。法庭同时限定担保人必须为各自的父母或监护人。
案件押后至10月28日再度过堂,届时将提呈被告的行为报告。
控方在庭上要求每名被告缴付3000令吉保释金,不过法庭最终将金额定为2500令吉。
4名少年面对的是刑事法典第426条文(蓄意破坏财物)罪名,并与第34条文(共谋)一并解读。
指控涉及今年8月25日凌晨发生的事件。控方指4人于凌晨12时20分至12时33分之间,在古来优美城第4交通圈涉嫌损坏一辆黑色第二国产迈薇,包括破坏车辆后挡风玻璃及副驾驶座车镜。
若未成年被告最终被判罪成,法庭可依据少年司法程序,考虑有条件保释、社区服务、罚款,或将他们送往少年感化院及其他相关改造机构。
这起案件与当天发生的一宗致命交通事故有关。一名20岁男子当时驾驶黑色迈薇,车上还有4名乘客,其中包括一名17岁少女。众人结束宵夜后,正准备返回住处。
当车辆驶入上述交通圈时,疑有包括黑色丰田休旅车在内的多辆车辆尾随,其后其中一辆车撞上迈薇,导致车辆冲向路旁。
17岁女乘客在事故中伤重不治,涉事车辆随后离开现场。
目前,4名少年所面对的毁坏财物指控,仍有待进一步司法程序处理。
本案控方由副检察司李荣宏(音译)负责,被告则由LC Lim律师楼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