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给非政府组织或慈善基金,并不代表捐款者就一定能够享有所得税扣除。内陆税收局提醒,相关机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公众在捐款前也应确认有关组织是否仍具有效的税务扣除资格。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条文,机构、组织及基金(IOT)的税务扣除批准并非自动生效。内陆税收局税务政策领域批准与监督组主任朱莉阿蒂拉指出,即使一个组织已经注册为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机构,也不代表它自然符合有关税务优惠条件。

她接受马新社电台《Fokus 30》访问时说,申请必须经过税收局评估,并由税收局总监批准。审核时会考量组织的宗旨、实际开展的活动、章程、治理架构,以及是否持续符合相关规定。

这项批准涉及捐款双方的税务待遇。符合资格的IOT,其相关收入可享有免税待遇;另一方面,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公司捐赠者,则可针对所作出的捐款申请所得税扣除。

不过,税务扣除并不是把捐款金额直接退回给捐赠者。

朱莉阿蒂拉说明,捐款扣除额最高为捐赠者总收入的10%,意思是在计算应课税收入时,可以从总收入中扣除符合资格的金额,并不等同于获得10%的现金回扣。

此外,符合条件的捐款必须以现金或金钱形式作出,并取得正式收据。若是捐赠物品,则不属于这项税务扣除范围。

至于组织本身的申请条件,她指出,有关IOT必须以非营利慈善活动为基础,并符合所得税法令第44(7)条文的相关要求,其中包括组织的宗旨必须向所有马来西亚人民开放,而不能只服务特定群体。

治理方面也设有相关要求,例如至少50%的董事会成员必须来自外部人士。

随着申请程序逐步数码化,税收局从6月15日起要求,符合上述条文的新IOT申请通过MyTax网站的e-Derma系统线上提交,让申请者可以直接上传所需文件,无需亲自前往税收局办公室。

若涉及委任税务代表或税务代理的新IOT申请,目前相关支持文件仍可通过税收局官网以手动方式提交,e-Derma系统日后将进一步扩大至这类申请。

除了新申请,税收局也提供线上服务,让IOT办理延长批准期限、提交经审计财务报表及自我审核表格,以及更新相关资料等事务。

税收局也提醒捐赠者,捐款前不要单凭慈善机构的社交媒体宣传或海报判断是否具备税务扣除资格。公众可通过税收局官网的“捐款批准查询”(Semakan Kelulusan Derma)栏目,确认有关组织或基金目前是否仍持有有效批准。

由于IOT须持续遵守获批条件,税收局会定期进行合规检查;若发现有关机构违反规定,其批准资格可能被撤回或终止。

因此,捐赠者在申报个人或公司收入时,也应妥善保留正式捐款收据,并确认收据载有第44(6)条文相关批准资料,以便作为申请税务扣除时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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