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0令吉保释金,让一名38岁华裔男子暂时恢复自由。苏永昭(译音)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地庭面对结伙抢劫控状时否认有罪,法庭批准他保外候审,并择定10月12日再度过堂。
案件源于8月29日凌晨约2时,在马六甲柏达那MP 6路61号发生的一起抢劫案。控方指控苏永昭当时伙同另外4名男子,向一名30岁男子下手,并掠走总值约2万令吉的现金。
其余4名被指涉案男子目前仍未落网。
苏永昭今日在法庭听取翻译员宣读控状后,向法官罗哈杜阿克马表示不认罪。
控方以刑事法典第395条文提控此案。根据相关条文,结伙抢劫罪一旦定罪,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及鞭刑。
保释金方面,控方原本要求法庭设定2万令吉,并提出两项附加条件,即被告不得骚扰受害者,同时必须在案件审理期间定期前往邻近警局报到。
代表律师阿兹琳奥斯曼则指出,被告是一名自雇人士,家中还有妻子及4名年幼孩子需要照顾,因此请求法庭从轻考虑保释金额。
法庭最终将保释额定为9000令吉,并采纳控方所提出的附加条件。
此案将在10月12日重新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