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穆斯林女性参与非穆斯林婚礼的影片近日在社交媒体引发讨论,片中她们担任“托盘女郎”,手上的礼盘还摆放着点燃的蜡烛,因而引起部分网民质疑是否触及伊斯兰教义。

对此,槟州宗教司拿督莫哈末苏基奥斯曼博士认为,类似情况不能只看影片中的某个动作或物品来作出宗教裁定。

他指出,蜡烛或灯本身并不代表宗教仪式,真正需要厘清的是它在婚礼流程中的用途,以及参与者所进行的活动是否具有宗教性质。

“如果有关环节经过确认,是印度教婚礼仪式的一部分,并具有特定宗教象征,那么穆斯林就应当避开;但若只是一般婚礼安排或装饰用途,则不能因为出现蜡烛,就直接认定属于禁行行为。”

莫哈末苏基今日受询时说,在马来西亚多元社会中,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正常往来并没有被禁止,包括出席朋友或邻居的婚礼,惟参与过程中仍须注意宗教界限。

他解释,参加婚宴、向新人道贺、送礼或陪同朋友等属于社交行为,与亲自参与其他宗教的仪式并非同一回事。

因此,对于网传影片中的情况,他认为应先弄清楚婚礼当时举行了哪些环节,以及“托盘女郎”在整个过程中承担的职责,才能判断有关行为是否涉及宗教仪式。

若调查或了解后证实,手持灯具、陪伴新人等安排本身就是其他宗教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穆斯林便不应参与。

他指出,全国伊斯兰宗教事务理事会教义协商委员会(Muzakarah MKI)于2025年5月15日所作出的相关说明,也区分了穆斯林与非穆斯林进行普通社交活动,以及参与其他宗教仪式两种情况。

此外,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针对穆斯林参与非伊斯兰宗教庆典的指南,也将宗教象征、仪式环境及灯具或蜡烛的实际用途列入考量范围。

莫哈末苏基同时提醒,公众不能把有关原则简单理解成“穆斯林不能拿蜡烛”。

他说,灯和蜡烛并非任何一个宗教独有的物品,因此是否涉及教义问题,必须结合使用方式及当时场合判断。

他认为,在文化与宗教习俗可能交织的情况下,最重要的是先了解活动的背景和实际意义,而不是仅凭外在形式或网络影片便急于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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