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原本向大耳窿借钱的35岁男子,因为无力还债,最后竟被债主吸收成为“追债打手”,受指示跨州向其他欠债者住家及车辆泼漆、纵火和留下恐吓字条。警方调查发现,他涉嫌参与多达77宗破坏及恐吓案件,每完成一次任务可获得100至400令吉酬劳。
霹雳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阿尔威指出,警方是在7月7日展开“泼漆行动”时,突击一辆宝腾赛佳轿车,并逮捕这名男子。
他今日在吉辇警区总部召开记者会说,调查显示,嫌犯本身最初也是非法借贷集团的借款人,后来因无法偿还欠款,被集团要求以执行破坏任务的方式替其办事。
警方相信,嫌犯接受的“工作”包括到其他欠债者住家泼漆、焚烧房屋及车辆,或留下带有恐吓意味的字条,以向有关借贷者施压。
根据嫌犯供述,他涉及的77宗案件中,57宗发生在霹雳州、15宗在吉打州,另外5宗在槟城。
警方进一步掌握,嫌犯每次完成任务后,可获得100至400令吉报酬,款项通过电子钱包支付。
莫哈末阿尔威说,警方相信幕后非法借贷集团是在新加坡运作,而嫌犯主要通过手机及面子书与对方联系,接收目标资料和行动指示。
警方目前仍在追查其他涉案成员,并试图厘清集团如何招募“打手”、派发任务及支付酬金。
调查也发现,嫌犯本身拥有两项犯罪前科,同时因涉嫌一宗发生在沙巴的诈骗案而遭警方通缉。
警方在行动中起获多项相信与破坏活动有关的物品,包括一辆宝腾赛佳、一罐油漆、装有汽油的瓶子及容器、打火机、A4纸恐吓字条、透明塑料袋、口罩、侧背包、棒球帽、裤子以及两部手机。
嫌犯已于9月7日在巴力文打推事庭面控。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35条文,即蓄意以火或爆炸物造成损害、第427条文蓄意破坏,以及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展开调查。
警方认为,这起案件显示部分非法借贷集团不只向欠债者施压,甚至可能进一步利用无力还债者执行恐吓和破坏任务,形成“借钱欠债,再被逼替集团追债”的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