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1岁男子涉嫌趁15岁亲生女儿熟睡时侵犯她,女儿惊醒后因害怕父亲而不敢反抗,并趁父亲离开房间洗澡期间前往警局报案。男子如今面对包括强奸、严重非礼及失信在内的6项控状,并承认其中3项罪名。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受害者,法庭下令禁止媒体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其身分的资料,因此被告姓名及其他相关身分资料均不得公开。
根据案情,被告与女儿共同生活多年。女儿自5岁起便与他同住,并形容父亲管教严厉,过去曾因家务等事情责骂她,甚至以藤条、衣架等物品惩罚她。
事件发生于2024年8月10日。当天晚上,被告因不满家中环境凌乱而责骂女儿,并将客厅物品扫落地面,随后要求女儿回房休息。
被告之后拆除家中的监控设备,再返回房间睡觉。
隔天早上,被告进入女儿房间叫醒她。女儿当时仍在熟睡,随后遭父亲侵犯。她虽然已经惊醒,但因害怕父亲而没有立即反抗。
被告事后进入浴室洗澡,女儿则趁这个机会离开住处,前往附近警局求助。
被告发现女儿不在家后外出寻找,期间经过有关警局时发现女儿人在警局内。被告随后回家更换衣服,再返回警局,最终当场遭警方逮捕。
除了涉及女儿的案件,被告也面对一项失信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担任一家公司总经理期间,负责项目进度、客户收款及商业谈判等事务。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期间,他在完成一笔交易后,以公司系统出现问题为由,要求客户将款项汇入另一个银行账户。
有关账户由被告以公司名义开设。客户先后汇入超过2万令吉,被告之后只归还约5000令吉,仍有接近1万8000令吉未偿还。
控方在求情时指出,被告过去曾因欺骗及非礼等罪行被判刑,直至2009年因案件被判5年改造性监禁后才停止相关犯罪行为。
控方认为,被告不仅涉及侵害亲生女儿,也辜负公司及客户对他的信任,因此要求法庭判处他13年8个月至14年9个月监禁,并以监禁刑罚取代原本应面对的鞭刑。
辩方则要求法庭从轻判处13年5个月监禁,并形容被告虽然管教女儿时较为严厉,但过去也曾陪伴女儿度过人生低潮,同时强调有关行为并非长期发生。
被告今日承认包括涉及女儿的两项性罪行及失信罪在内的3项控状,其余控状则交由法官在量刑时一并考量。
案件已展至11月2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