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涉及祈祷室及农地的水灾索赔案今日在新山高庭宣判,杨忠礼建设有限公司(YTL Construction)被裁定须承担疏忽及私人妨害责任,并向两名起诉人支付总额18万令吉赔偿。
案件焦点源于金马士至新山双轨电动火车工程。司法专员诺拉杜拉在判词中指出,承包商施工期间在士布隆河一带设置的临时涵洞及排水设施不足以应付原有水流,最终改变水流路径,导致附近地区从2020年11月至2022年4月间反复发生水灾。
受到影响的是阿拉曼祈祷室及新山拉庆再也一带的农业活动。祈祷室管理委员会经济与发展小组主席加扎里,以及新山拉庆再也农业社区协会法定诉讼代表沙隆,分别就相关损失提出索赔。
他们在诉讼中指出,洪水除了影响祈祷室建筑,也造成宗教用品和家具损坏,附近农民的农作物及鱼虾养殖池同样蒙受损失。
面对指控,YTL建设否认施工存在疏忽,并认为当地本身属于容易发生水灾的区域,包括地势低、雨量高及河道存在垃圾堆积等因素。此外,被告也以工程方案已经获得有关部门批准作为抗辩理由。
但法庭在审视证据后并不接受有关说法。判词指出,在工程展开前,祈祷室并没有出现严重水灾记录;问题反而是在临时涵洞设置后出现,而永久涵洞于2022年4月7日启用后,水灾也随之停止。
法庭同时认为,被告没有妥善做好临时涵洞的设计、检查及维护工作,而永久涵洞完成后,也拖延超过13个月才正式投入运作。
审讯期间,法庭也参考保险理赔师报告、地方政府提供的资料及承包商证人的证供,认为这些证据整体上支持起诉方的案件。
除了基本赔偿,法庭也认为被告的部分行为足以构成判处加重损害赔偿的依据,包括没有向顾问工程师透露停工令,以及没有提供保险理算师报告。
在赔偿方面,加扎里获判9万5000令吉特别损害赔偿,沙隆则获2万令吉;两人另获4万令吉一般损害赔偿及2万5000令吉加重损害赔偿,合计18万令吉。
法庭另规定,赔偿须以每年5%的利率计算利息,同时由被告承担12万令吉诉讼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