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4岁少年遭3名同年级学生带到出租屋控制约10小时后逃脱,案件审理结果却让家属难以接受。少年父亲认为,涉案少年除了涉及抢劫,也涉嫌非法拘禁,因此曾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申请,但最终遭到驳回。
事件发生于2025年6月27日,地点位于中国甘肃省天水市。
综合《大风新闻》及《大河报》报道,小新(化名)当天放学后被同年级学生张某与陈某某带往一处出租屋,王某则早已在屋内等候。3人据法院判决资料显示,是为了筹措房租而策划这起事件。
小新被带到屋内后,遭3人以暴力及威胁方式逼迫交钱。当他们发现小新的微信钱包没有余额后,便要求他筹集4500元人民币(约2711令吉),同时要求他向亲友借款。
过程中,小新曾设法向外界发出求救讯息。班主任收到消息后通知其父亲,家属随后报警。不过,由于警方一度无法确定小新所在位置,救援并未马上展开。
小新的父亲后来发现,儿子当天曾向亲属借钱共300元人民币(约181令吉),并陆续收到儿子发出的定位及求救信息。直到翌日早上,警方才找到小新。
据了解,小新趁涉案人员熟睡期间从出租屋二楼逃出,随后向附近居民求助。警方之后拘捕3名涉案少年。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秦州区人民法院认定3名被告案发时均未成年,并以抢劫罪作出判决。
陈某某被判处1年8个月有期徒刑及4000元人民币(约2409令吉)罚金;张某被判1年6个月有期徒刑及4000元人民币罚金;王某则被判1年4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及3000元人民币(约1807令吉)罚金。
此外,法院判令3名被告家属赔偿小新1万2680元人民币(约7639令吉)。
不过,小新父亲认为,这项判决未充分反映儿子遭遇的情况。他认为,儿子被限制行动长达约10小时,涉案者的行为不应只被视为抢劫过程中的手段,还应另涉及非法拘禁,因此向秦州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检察机关随后作出决定,认为没有提出抗诉的法律依据。
根据检察院出具的《不抗诉理由说明书》,3名被告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暴力、胁迫方式索取财物,而控制小新的行为属于实施抢劫时所采取的手段,未达到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
因此,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不具备数罪并罚的法律依据,最终决定不予抗诉。
小新父亲则表示,事件发生后,儿子的生活及学习受到影响。原本性格活泼的他变得较为封闭和敏感,对回到校园也产生恐惧,学业因此一度中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