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甲洞区国会议员林立迎认为,政府若认为现有销售及服务税(SST)需要借鉴消费税(GST)的机制才能改善,就应该正面检讨GST,而不是为了避开“GST”这个名称,最终发展出一套更加复杂的混合征税制度。

他今日发表声明指出,目前政府正研究在SST框架下加入部分GST元素的征税方式,但这项做法也引发疑问:如果SST最终需要越来越多GST机制才能解决“税上加税”等问题,政府是否有必要重新设计GST并恢复落实。

林立迎说,目前全球已有176个国家采用GST,而马来西亚现行的SST模式并没有其他国家完全采用类似做法。他也质疑,目前是否有国家正在实施与我国所讨论的“SST加GST”混合模式。

他解释,若只有部分行业能够抵扣此前已经缴付的税款,企业面对的重复征税问题仍可能存在;随着可抵扣税款的行业逐渐扩大,整个制度的运作方式也会越来越接近GST。

一旦制造商、服务业者、批发商及零售商都能抵扣此前缴付的税款,政府就必须制定更多细则,包括厘清哪些税款可以扣除、哪些不能扣除,以及处理退税等相关程序。

“到最后,政府到底是在改善SST,还是绕了一大圈,把GST重新装进SST?”

林立迎也要求政府在推出任何新的混合征税机制前,先进一步交代相关财政数字。他指出,政府预计2026年可从SST取得596亿令吉收入,因此有必要说明新制度实施后,实际税收会受到什么影响。

他提出,政府应交代596亿令吉税收中,预计有多少会被企业抵扣、多少需要退还,以及退税需要多长时间,同时说明最终能够保留多少税收,以及哪些行业仍可能面对重复征税。

此外,他认为,新制度若增加企业的申报、抵扣及退税程序,也应进一步说明商家需要承担多少额外行政成本。

林立迎表示,如果政府最终认定SST必须不断加入GST的机制才能提高效率,那么不妨重新考虑采用经过完善设计的GST,并通过加强监管、加快退税及照顾低收入群体等方式降低相关影响。

他强调,税制究竟采用什么名称并非最关键,真正需要检视的是制度能否有效运作,以及是否能够减少企业负担和重复征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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