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51岁男子因驾驶货车撞倒并碾过一名孟加拉籍脚车骑士,导致对方长期昏迷并最终离世,昨日被高庭判处14年监禁。
被告卓思义于2023年3月16日下午约5时5分,在加基武吉5道往加基武吉5路方向驾驶货车时,与32岁孟加拉籍男子哈森.瑟林发生碰撞。
哈森当时骑着脚车,遭货车撞击后重伤昏迷,之后被送回孟加拉接受照料,但经过近两年仍未恢复意识,最终于2025年2月离世。
卓思义原先面对企图谋杀罪。案件经过审讯后,控方改以持危险武器蓄意重伤他人罪提控,并最终被判罪成。
高庭法官安德烈在量刑时指出,这起事件造成的伤势非常严重,受害者不但一度陷入植物人状态,最终更因此丧命。
法官认为,货车本身可以构成危险武器,而被告当时不只是撞上受害者,更继续碾过对方,显示其行为涉及伤人意图。
辩方虽然强调被告并非事先策划案件,但法官认为,案发后的一连串举动,包括弃置涉漏税香烟的货车,以及联系友人协助等,并不能改变被告伤人的事实。
辩方也指出,被告落网时配合警方调查,并承认自己当时驾驶货车及撞上受害者,希望法庭视为悔意表现。
不过,法官对此并不认同。
法官指出,被告最初面对企图谋杀罪而选择抗辩可以理解,但在控方后来调整控罪后,他仍选择继续抗辩,也没有尝试与控方商讨认罪,因此不能据此认定他已经表现悔意。
由于被告案发时原本可能面对鞭刑,法庭考虑到他已经超过50岁,因此以6个月监禁取代鞭刑,最终判处他14年监禁。
辩方律师洪嘉骏在求情时则援引两宗涉及持刀伤人的案件作比较,认为被告的行为并没有比相关案件更加残忍,因此请求法庭将刑期控制在9至10年。
法官听取陈词后谈及案件造成的影响,并表示自己当天上班途中看到货车时,也不禁想到受害者遭货车碾过的情况,认为相关画面令人难受。
这起案件最终以14年监禁告一段落,而受害者从案发后长期昏迷,到近两年后离世,也成为法庭量刑时考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