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成为全国首个将中元庆典列为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州属,同时也把广东暨汀州第一公冢等6处地点纳入州级文化遗产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州内文化与历史资产的保存工作。
槟州首长曹观友指出,“Teong Guan Phor Thor”中元庆典已依据《2011年槟城州遗产法令》(第14号法令),获列为槟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节庆项目。
这项庆典每年农历七月举行,为期约一个月,并以农历七月十五日为重要日子。期间除了祭祀祖先及进行传统仪式,各地也会搭建“大士爷”棚及举行歌台、戏曲等活动,通常由当地社区及商家共同筹办。
他说,这项拥有悠久历史及文化价值的传统,于今年4月8日获得州政府批准提名成为州级文化遗产,并从6月25日起正式列入槟州文化遗产。
有关申请此前经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文化)专家委员会审核,再获得州遗产理事会确认及州行政议会批准。
曹观友说,州政府作出这项决定,不只是为了保存及延续传统习俗,同时希望让槟城多元族群的节庆文化,继续成为州属身份与历史的一部分。
他指出,中元庆典长久以来是槟州部分华裔道教及佛教社群的重要传统,州政府希望通过文化遗产制度,让这些代代相传的民间文化获得更系统性的保存。
除了中元庆典,州政府也批准将另外6处地点列为州级文化遗产,目前相关宪报通知已提交槟州法律顾问办公室,以进行正式颁布程序。
这6处地点包括升旗山缆车上站、下站及轨道、拿督哥呀墓(Makam Dato Koyah)、吉宁街大伯公庙(Thai Pak Koong)、福州会馆建筑、鲁班行庙,以及广东暨汀州第一公冢。
曹观友指出,这些地点都与槟城的发展历史具有重要联系,并经过有形文化遗产(建筑环境)专家委员会的严格审核。
州政府目前通过槟州遗产专员办公室,并依据《2011年槟城州遗产法令》及《2016年槟城州遗产条例》,持续鉴定、保护及保存具有文化与历史价值的项目。
他说,这次同时涵盖民间传统与实体历史地点,显示槟州的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古迹建筑,也包括仍在社区中持续传承的文化习俗。
中元庆典以及上述6处文化遗产地点,预定于10月10日举行的槟州文化遗产宣布及遗产地点列名仪式上,正式完成相关宣布程序。
州政府也希望未来能够继续鉴定及记录更多具有代表性的槟城文化资产,让不同社群留下的历史、传统及文化能够获得保存,并传承给下一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