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了两年多牢房后,俄罗斯籍男网红潘菲洛夫终于迎来案件转机。
现年30岁的潘菲洛夫早前因一宗强奸案被高庭定罪,面对11年半监禁及12下鞭刑。不过,最高法院三司经过上诉审理后,认为控方所提出的证据仍存在无法消除的疑点,最终撤销强奸罪成裁决。
这宗案件可追溯至2021年。潘菲洛夫通过Tinder认识一名30岁女子,两人聊天一段时间后相约吃饭。用餐结束后,潘菲洛夫邀请对方前往住处,并称是为了继续商谈剧本创作。
女子事后指控潘菲洛夫在卧室内对她实施强奸,并在6天后向警方报案。
潘菲洛夫则完全否认指控,坚持两人的亲密接触是双方自愿,且是女方先主动。
案件经过高庭审理后,他被判罪成,刑罚包括11年半监禁和12下鞭刑。之后,控方认为刑罚应该加重,辩方则直接挑战定罪结果,案件因此进入上诉阶段。
最高法院三司重新检视案件后,发现女事主的部分说法无法与其他资料完全吻合。
其中一项关键问题,是关于她在事发时是否曾经呼救。她在庭上表示自己曾想呼喊,但被枕头压住嘴巴,因此无法发出声音;可是,她向医生陈述的版本却有所不同。
医生记录显示,女事主当时曾说自己先发出叫喊声,之后才遭人捂住嘴巴。法官认为,两种说法存在明显落差,加上当时住处内还有其他室友,却没有人听见异常动静,因此有关证词的可信程度受到影响。
另一项被法庭关注的证据,是女事主交给警方的一条带有血迹的内裤。
三司认为,控方没有足够依据证明该衣物就是案发当晚所穿,因此不能单凭这项物证支持强奸指控。
女事主在事发两天后也曾前往诊所,希望接受检查并取得一份医疗证明,之后据称打算拿着证明向潘菲洛夫的家人对质。不过,医生没有提供有关证明,而是建议她直接报警。
让法官感到疑惑的是,女事主后来曾要求诊所删除她的求诊记录,却在之后审讯时表示自己不记得曾经看医生。
她离开诊所后曾前往邻里警局,当时却没有正式报案;直到数日后才向警方提出强奸指控。
三司认为,在没有其他充分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情况下,这些前后不一的陈述及行为已经构成合理疑点,控方无法达到刑事案件所需的举证标准。
因此,最高法院最终判潘菲洛夫上诉得直,原本的强奸定罪随之被推翻。
潘菲洛夫周三(2日)在法庭听取裁决时面露笑容,并转头望向坐在公众席的女友。裁决结束后,他一度被押回监狱,随后获释。
潘菲洛夫通过律师图莱辛甘及洪嘉骏向《联合早报》表示,这次判决让他重新恢复对新加坡司法制度的信任。他也希望案件不会让真正遭受性侵害的人因为担忧而放弃报案。
潘菲洛夫来自俄罗斯,目前持有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在当地社交媒体圈具有一定知名度。他经常制作以“新加坡式英语”为特色的短视频,并在TikTok发布内容,过去也曾参与Wah!Banana的剧本创作及影片演出。
本案最终的关键并非法院认定相关事件一定没有发生,而是控方现有证据是否足以在法律标准下证明被告有罪。最高法院认为,本案仍存在合理疑点,因此依法不能维持原有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