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原本相约赴澳门旅游的网络交友,最后演变成双方先后报警的刑事案件。澳门司警调查后,拘捕一名28岁中国大陆女直播主,怀疑她在与同行男网友发生争执后,作出遭强奸的指控;案件目前已移交检察院处理。
综合港澳媒体报道,涉案张姓女子与男方约一个多月前在网上认识,两人之后相约到澳门旅游,并于8月24日会面。
翌日下午,张女应邀前往男方在路氹租住的酒店房间,并在房内留宿。
到了隔天晚上,双方关系突然恶化。张女向警方报案,称自己当天下午约3时,在非自愿情况下与男方发生性行为。
与此同时,男方也报警,称遭张女骚扰。两人在短时间内分别向警方提出指控,引起司警进一步调查。
调查期间,警方了解到,两人发生性行为后,张女疑曾向男方索取价值2万港元(约1.1万令吉)的筹码,但要求遭到拒绝,之后双方发生争执。
司警随后安排相关医学检查,并结合两人的口供及其他调查资料研判案情。根据警方公布资料,有关检查没有发现可支持其指控的相关迹象。
警方因此怀疑,张女是在索取筹码不果并与男方发生纠纷后,才向警方作出强奸指控,最终以涉嫌诬告将她拘捕。
不过,案件现阶段仍属警方调查及检察程序,是否构成诬告以及双方当时的实际互动情况,仍须由司法机关根据完整证据进一步厘清。
性侵案件的判断不能单凭是否存在明显外伤作结论,而诬告同样属于需要证据证明的刑事指控。警方通常会综合当事人口供、通讯纪录、现场资料、医学检查及其他证据,才能判断事件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