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因分别性侵同一名16岁少女,今日在地庭认罪后,各被判监禁10年及鞭刑6下,其中一人另因持有儿童性虐待影像,再被判监3年。
法官穆斯里阿都哈密判决,22岁散工Daniel Arrazy Salmi Abdullah及20岁印尼籍厨师,均承认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
案情显示,22岁被告于今年5月20日凌晨约1时,在实文然市集一间住家内性侵少女;另一名被告则于本月初上午约9时30分,在西连一间宿舍房内对同一少女施以性侵。
其中,20岁被告与少女是同事。案发时,他先对少女作出非礼行为,随后将她拉入宿舍房间性侵。少女曾尝试挣脱但未成功,事后向警方报案,被告于8月16日遭逮捕。
警方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少女曾在两宗不同事件中分别遭两名被告性侵,并于同晚逮捕22岁被告协助调查。
警方检查22岁被告的手机时,也发现9段涉及儿童性虐待内容的影片。他其后承认相关控罪,被判监3年,并与性侵罪的10年刑期分开执行,即合计监禁13年。
两名被告在庭上均没有律师代表,案件由副检察司Adriana Maisarah Mohd Farid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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