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促请政府重新检讨警车为官员车队开路及使用警灯、警笛的制度,明确区分紧急任务与一般公务,避免公众产生“官员身份享有道路特权”的观感。
他认为,救护车赶往救治病患、消防车前往火灾现场,以及警方执行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的任务,相关车辆争取时间赶路是合理的;但若只是出席会议、公务活动或其他一般行程,是否有必要动用警车护送及鸣笛开路,则有必要制定清楚标准。
胡栋强指出,道路使用者真正关心的并不是紧急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而是这种安排是否被扩大至非紧急公务。
“人命关天时,驾驶人士自然会让路。问题是,道路上的优先权应该看任务有多紧急,而不是看车里坐着什么人。”
他说,VIP车队在道路上开启警灯、鸣响警笛并快速穿插车流时,其他驾驶人士有时必须突然减速、停车或改变行驶方向,容易造成道路安全风险。
他也提到,警方此前已说明,即使政府车辆使用警灯及警笛,也必须以道路安全为首要考量,在路口及交通灯处确认情况安全后才能通行。
胡栋强认为,既然已有相关安全原则,政府就应该进一步把有关规定制度化,并针对VIP护送安排制定全国统一的分级机制。
他建议,未来是否动用警灯、警笛及警车开路,应根据任务紧急程度、实际需要及道路安全等因素作出判断,并明确相关授权程序,同时保留行动记录。
他指出,涉及抢救生命或重大公共安全的任务,应与普通公务及礼宾活动分开处理;至于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则可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警灯和警笛可以让真正有急务的车辆更快通行,但不应该因为官员身份而自动获得优先权。”
胡栋强因此呼吁首相及内阁重新审视现有VIP护送机制,并提高相关制度的透明度及问责性,让道路上的优先通行权建立在任务需要,而非官职高低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