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烟霾年年重演,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认为,大马不应每次空气恶化后才重复“协调、交换资料和呼吁执法”的旧做法,而应把课题提升至外交及区域问责层面,包括要求东盟检讨现有协议,必要时更应通过联合国机制施压。

他说,近期全国多个州属再受烟霾影响,部分地区空气污染指数已经进入不健康水平,证明跨境污染带来的影响并没有随着多年合作机制而获得根本解决。

胡栋强因此促请天然资源及环境可持续性部与外交部采取更明确立场,直接向印尼政府交涉,并要求有关方面针对境内涉及非法烧地的企业、地主及相关责任者采取具体执法行动。

他认为,烟霾不能被单纯归类为季节性或自然现象。如果污染源涉及人为烧芭、土地管理失控或企业活动,污染虽然发生在国界另一边,但健康、经济及环境代价却由受影响国家人民共同承担。

胡栋强也把矛头指向已经落实超过20年的《东盟跨境烟霾污染协议》(AATHP)。

东盟成员国早在2002年签署有关协议,内容涵盖预防及监测烟霾、火灾控制、资讯交换、预警,以及通过立法与行政措施减少跨境污染。

不过,他质疑,如果有关机制真正足够有效,为何区域内仍几乎每隔一段时间便再次面对同样问题。

在他看来,现行协议最大的弱点,在于虽然列明成员国必须履行的责任,但一旦出现争议,主要仍依赖协商和谈判,缺乏罚款、赔偿或其他具有强制力的跨境追责措施。

他因此建议,大马主动推动东盟重新检讨AATHP,包括建立更清楚的污染责任认定机制、跨境调查程序、企业追责制度及损失赔偿安排,让协议从“合作框架”进一步发展成具有实际约束力的制度。

胡栋强也要求政府说明,如果烟霾源头被确认涉及印尼境内特定企业或地主,大马能否取得有关火点、土地及企业资料,并要求印尼采取执法行动;若我国人民健康、商业活动或环境因此蒙受损失,又是否存在进一步追讨的法律及外交途径。

他认为,大马也应要求东盟召开紧急会议,让成员国重新评估现有防霾合作成效,而不是每当烟霾出现后才启动短期协调。

若区域机制仍无法产生明显效果,他建议政府进一步把跨境烟霾课题带到联合国环境及人权相关平台,通过国际外交及舆论压力推动解决。

针对槟城及北马地区,他则促请州政府同步加强本地应对,包括提高空气素质监测、照顾儿童、乐龄人士及其他高风险群体,并根据空气情况调整学校户外活动。

胡栋强强调,人民面对的已经不是一次性的污染事件,而是反复出现的区域问题。政府若要打破烟霾循环,就必须从“每次来临时应对”,转向建立能够追查污染源、明确责任及产生实际后果的长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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