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州峇株巴辖发生一起宗教学校男教师涉嫌性侵学生案。

一名年仅24岁且未婚的宗教教师,因涉嫌在学校宿舍内对一对分别年仅10岁及11岁的亲兄弟伸出恶魔之手,今日在峇株巴辖地庭面对4项身体性侵儿童指控。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被告穆涵默德希尔米被指于今年7月下午4时左右,在峇株巴辖一所宗教学校的宿舍内,对上述两名幼童实施身体性侵行为。控方依据《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条文(a)项与(b)项提控被告,并与同一法令第16条文同读。

在相关法律下,第14条文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而第16条文属于基于信任关系而加重的附加刑罚,罪成者可额外面对最高5年监禁以及不少于2次的鞭笞。

本案主控官阿米拉副检察司原本向法庭建议,允许被告以每项控状2万令吉的重金保释,并附加严格条件。由于被告目前尚未聘请辩护律师,他在聆讯时向法官求情。地庭法官埃米莉亚在衡量后,裁定批准被告以总额1万5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为了保障受害者及案件证人的安全,法官同时下达附加限制,严禁被告以任何形式接触或联系本案任何控方证人及两名受害男童,并指令被告每月必须定期前往就近警局报到。本案已定于9月14日重新提堂,届时将进行文件移交并让被告委任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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