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偿还仅7000新台币(约890令吉)的债务,台湾一名男子竟被指利用过去替前老板工作时接触住家钥匙的机会,协助债主进入对方住家行窃,最终导致前老板损失超过70万新台币。南投地方法院审理后,分别判处两名涉案男子1年4个月及1年2个月监禁。
根据判决书,叶姓男子当时欠王姓男子7000新台币(约890令吉)。2024年11月间,叶男租用轿车载王男前往前老板住家,并被指将有关住家的钥匙交给王男。
王男随后使用钥匙进入屋内,取走AP手表、Wi-Fi设备、存钱筒等财物,总值达到70万1860新台币(约8万9100令吉)。
得手后,王男再乘上由叶男负责接应的车辆离开现场。
案件曝光后,叶男否认参与犯案,声称自己没有把前老板家的钥匙交给王男,案发当天负责开车接应的人也不是他。
不过,王男供称,叶男曾告诉他,自己过去是受害者的员工,而且持有对方住家钥匙,并提出可以进入屋内偷取财物,以抵销所欠债务。
王男也表示,两人起初曾由他开车到现场观察环境,后来才改由叶男负责驾驶。
遭窃的前老板则向法庭表示,住家门锁在事发后没有遭破坏。他也透露,叶男过去仍是员工时,为方便载送客户,曾经接触自己的车钥匙。
由于车钥匙磁扣与租住房屋钥匙串在一起,他认为叶男当时确实有机会接触甚至复制住家钥匙。
法官检视相关闭路电视画面后发现,案发当晚,一名男子手提物品走向涉案车辆后座时,驾驶座已经有人在车内等候。
该名男子上车后,车辆随即驶离现场。王男过后承认,画面中的男子就是自己。
法官认为,王男针对案件过程的供词前后一致,再结合监控画面等证据,足以认定当时在车内负责接应的人就是叶男。
法庭也指出,两名被告过去都有犯罪纪录。叶男为了偿还小额债务,却利用前老板过去给予的信任协助犯案,最终造成对方超过70万新台币损失,而且两人至今仍未赔偿。
南投地方法院最终依共同侵入住宅窃盗罪,判处叶男监禁1年4个月,王男则监禁1年2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这起案件也反映,即使没有破门而入,只要未经屋主同意利用钥匙进入住宅并窃取财物,同样可能面对刑事责任。为了偿还不到千令吉的债务,却换来牢狱刑罚和近9万令吉的财物损失,代价远远超过最初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