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古晋一名22岁男子因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导致该账户接收一笔涉及诈骗案的1万令吉款项,20日在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罚款1万令吉。

推事凌慧川作出判决,并谕令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须以监禁2个月代替。

被告Dominic Unya Dunggat面对刑事法典第424C(1)条文控状,承认在没有合法用途的情况下,间接允许他人使用或控制其CIMB银行账户。

案情显示,有关账户于2025年7月25日上午11时35分至11时47分之间,先后收到3笔转账,分别为4950令吉、4950令吉及100令吉,总额1万令吉。

案件源于一名受害者接获WhatsApp电话,对方冒充其一名来自中国的亲属,并向他借钱。受害者信以为真,随后把1万令吉分3次汇入被告名下账户。

受害者之后察觉受骗并报警,警方进一步调查后,确认涉案收款账户属于被告。

调查期间,被告声称,他曾于2025年把CIMB提款卡交给一名过去与他在冰厂共事的朋友使用,但无法提供该名朋友的完整资料。

案件由副检察司Muhammad Afiq Safly Nor Kazly主控,被告没有律师代表。

俗称“钱骡账户”的银行户头一旦被用于接收或转移诈骗款项,账户持有人也可能面对刑事责任。民众不应把银行卡、网上银行资料或账户控制权交给他人使用,以免卷入诈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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