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卡车涉酿成3死1伤的交通事故后,43岁司机今日在吉隆坡推事庭被控5项罪名,并全部否认有罪。法庭批准他以6万令吉保释候审,同时暂时吊销其驾驶执照。
根据《中国报》报道,被告莫哈末阿克峇面对的控状,包括3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1项疏忽驾驶导致行人受伤,以及1项闯红灯罪。
推事阿丽雅批准被告以一名担保人担保外出,并规定他每月到警局报到一次,驾驶执照则须暂停使用至案件审结。
这宗夺命车祸发生于8月19日凌晨约1时,地点在吉隆坡苏丹依斯迈路靠近Maju Junction的交通灯路口。
根据警方较早前调查,当时移民局卡车从吉隆坡移民局出发,准备前往秋杰路一带展开取缔行动,期间车上开启警示灯及警笛。
警方调查显示,卡车驶至上述路口时,与一辆在绿灯亮起后驶出的宝腾赛佳发生碰撞,随后卡车失控冲向安全岛。
当时站在安全岛准备过马路的一家四口遭撞,其中父亲及两名女儿当场或随后不治,分别为53岁的赛莫哈末菲道斯、24岁的西蒂诺莎兹林及12岁的西蒂达威莎奥妮。
55岁母亲则在事故中受伤,头部、右手及双腿受伤,并被送往吉隆坡中央医院接受治疗。
警方指出,失控的卡车也撞及另一辆停在路口等候交通灯的多功能休旅车。涉事3辆车辆的司机没有受伤,警方随后扣留卡车司机及宝腾赛佳司机协助调查。
控状方面,3项涉及死亡的控罪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罪成可面对5年至10年监禁及2万至5万令吉罚款。
涉及行人受伤的控罪则援引同一法令第43(1)条文,最高刑罚为1年监禁及5000至1万令吉罚款;闯红灯罪则根据第79(2)条文,可面对300至2000令吉罚款。
被告今日中午约12时被带抵法庭时,身穿黑色连帽运动衫并戴上墨镜,在镜头前刻意遮掩容貌。
这起案件目前进入司法程序,被告所面对的控罪仍有待法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