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4岁投资公司女董事此前已因刑事失信案被控,如今再面对10项涉及收取非法活动所得款项的控状,涉案总额高达1340万令吉。

被告拿督诺丽扎达祖丁(Norliza Tajudin)周三在地庭面控时,在法官苏扎娜胡欣面前否认所有控状,并要求审讯。

根据控状,她被指通过支票及网上转账方式,从Energy Eco Bhd公司的银行户头接收总额1340万令吉、涉嫌源自非法活动的款项。

有关资金过后分别被转入诺丽扎的个人银行户头,以及Aura Emas Trading私人有限公司的银行户头。诺丽扎也是该公司的董事。

控方指有关行为发生在2021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日期间,地点涉及吉隆坡斯迪亚旺沙花园、旺沙美拉华蒂及孟沙的3家银行分行。

诺丽扎早前已因涉及刑事失信的控状被提控,此次则因上述10项涉嫌接收非法活动所得款项的控状,再度被带上法庭。

案件目前进入司法程序,被告对所有新控状均不认罪,相关指控是否成立仍有待法庭审理及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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