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亨反贪污委员会正调查一宗涉及大道交通执法的贪污案,两名30多岁警员先后被捕,并分别遭延扣助查。
其中一名巡逻警员早在本月11日落网,随后再度被延扣4天,扣留期至8月19日。另一名普通警员则于上周六(15日)下午约5时30分,前往彭亨反贪会办公室录取口供时遭逮捕,并获准延扣5天至8月20日。
彭亨反贪会主任苏科马慕证实有关逮捕行动,并透露案件目前援引《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调查。
根据《马新社》报导,消息人士披露的初步调查内容,两名警员被指可能涉及东海岸大道第二阶段(LPT2)的交通执法,并涉嫌在今年1月至7月期间合作处理数宗交通违例案件。
调查方向包括,两人是否曾向部分驾驶人士索取或收受金钱,以换取不对相关交通违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涉及款项合计约1万4000令吉。
当局同时调查有关款项的流向,其中部分金钱相信是通过银行转账,进入一个第三方银行户头,而该户头据称由其中一名嫌犯使用。
目前,两人仍处于接受调查阶段,案件尚未进入定罪程序,所有相关指控仍须由执法单位进一步查证。
交通执法涉及罚单、扣分及其他法律行动,执法人员若被指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利益,除了涉及刑事调查,也可能影响公众对执法程序公平性的信心,因此相关案件通常会同时调查金钱流向、执勤记录及涉案人员之间的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