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警员因在家中威胁杀害妻子,今日在道北推事庭面对刑事恐吓罪时认罪,法庭最终判他缴付4500令吉罚款。
43岁的莫哈末希鲁阿克玛在推事旺阿斯鲁面前认下控罪。若无法缴交有关罚款,法庭则以9个月监禁作为替代刑罚。
案件涉及的事件发生于8月8日上午约9时,地点在吉兰丹瓦卡夫峇鲁甘榜斯玛查一所住家。控方指,被告当时以言语威胁杀害42岁妻子,令女方受到惊吓。
被告因此面对刑事法典第506条文的刑事恐吓罪。该条文规定,罪成者可面对最高7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检控官梅加特阿斯拉夫警监代表控方,并向法庭要求作出相应判决。
另一方面,被告获得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阿菲卡安兰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目前靠散工谋生,收入有限,而且正在哥打峇鲁拉惹佩伦布安再纳二世医院接受精神科治疗。
法庭在听取双方陈词后,决定判处4500令吉罚款;若未能缴付,则须服刑9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