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一宗遗产继承纠纷引发关注。一名男子与父亲断联近40年,父亲晚年主要由兄弟姐妹照顾,但父亲去世后留下近200万元人民币拆迁补偿款,法院最终判男子继承其中180余万元,长期照顾死者的兄弟姐妹合计分得11万元。

据了解,死者钟某生前一直怀疑儿子钟某丙并非亲生,父子关系从小便十分疏离。钟某与妻子离婚后,儿子由前妻抚养,自13岁起便与父亲几乎没有往来,双方关系持续约40年。

钟某晚年身体状况转差,生活逐渐无法自理。期间,主要由其兄弟姐妹出钱出力照顾,包括买菜、送药及陪护,直至他去世后,后事也由兄弟姐妹协助处理。

钟某去世后,名下一套宅基地房屋因城中村改造获得近200万元人民币补偿。兄弟姐妹认为,钟某丙数十年来没有参与照顾父亲,不应取得大部分遗产,双方最终因此对簿公堂。

诉讼期间,钟某丙主动提出进行DNA鉴定,结果证实他确实是钟某的亲生儿子,也因此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审法院最终裁定,在190余万元人民币补偿款中,钟某丙继承180余万元,钟某的兄弟姐妹合计获得11万元。兄弟姐妹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认为钟某丙长期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应少分甚至不分遗产。

不过,二审法院认为,父子长期断绝往来并非单纯由儿子拒绝赡养造成,关系破裂的根源与钟某长期怀疑儿子血缘、疏于抚育有关,因此不能仅以儿子多年没有照顾父亲,就认定其属于恶意逃避赡养责任。

法院指出,家事继承案件除了需要考虑家庭伦理,也必须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及具体事实处理。兄弟姐妹长期照顾钟某的付出值得肯定,因此一审也通过分配部分遗产给予体现,但不足以完全排除亲生儿子的法定继承权。最终二审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也引起网络讨论,有人认为长期照护者应该获得更多遗产,也有人认为父子关系破裂存在复杂历史原因,不能只以“40年没赡养”作为唯一判断标准。具体继承比例仍须依照个案事实及当地法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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