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式落实新的公司所得税扣除措施,鼓励雇主为需要照顾幼儿或患病、残障直系亲属的员工提供额外有薪假。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针对这类额外有薪假的相关薪酬,享有相当于合格费用50%的额外税务扣除。
根据8月11日刊登的2026年第P.U.(A)289号宪报,员工若因照顾2岁以下子女,或需要照料患病及残障直系家庭成员而获得额外有薪假,其雇主可申索相关薪酬50%的公司所得税扣除。
这项优惠并非永久措施,每名符合条件的员工最多适用于连续12个月,并按照课税年度计算。有关扣除也可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下原有获准商业开支扣除之外额外申索,让企业在现有扣税基础上获得进一步税务优惠。
不过,申请相关优惠的员工必须属于全职雇员。若额外有薪假用于照顾患病或残障直系亲属,有关情况还必须取得医疗或残障证明,并接受马来西亚人才机构核实;相关核实安排将持续至2027年12月31日。
政府同时设下资格限制,包括员工控制的公司、独资企业,以及员工的指定亲属均被排除在优惠范围之外。整体措施适用于2025至2027课税年,旨在降低企业落实家庭照护安排的成本,同时为有照护责任的员工提供更大的工作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