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9岁男子涉嫌闯入住家后企图抢劫,并在过程中弄伤一名女子,今日在怡保地庭否认控罪,法庭批准他以8000令吉保释外出候审。
根据《中国报》报道,被告李冠耀(译音)今早出庭面控。案件将在9月23日再度过堂。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8月8日上午约11时40分,在华都牙也柏丹娜花园一间住家涉及抢劫,并蓄意导致一名26岁女子受伤,因此面对刑事法典第394条文控罪。
这项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最长20年监禁,同时面对罚款或鞭笞。
控方原本要求2万令吉保释金,并要求被告由一名本地担保人担保,同时每月向警方报到及交出护照。
副检察司拉维娜在庭上指出,案发时女事主怀抱一名仅2个月大的婴儿,事件也导致她受伤入院,因此认为法庭应在保释条件方面予以考量。
被告律师迪仁则以被告目前没有工作及需要照顾两名分别21岁和23岁的孩子为由,要求法庭调低保释金额。
法官诺哈雅迪最终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规定他每月到警局报到,同时交出护照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根据警方此前披露的调查情况,案发当天约上午11时47分,年约30岁的事主与家人返回住家时,发现一名陌生男子已经在屋内。
事主随后尝试将对方制伏,双方期间发生拉扯。警方指,嫌犯之后从背包取出钳子挥向事主,并击中其妻子的左手,造成她受伤。
嫌犯之后试图骑摩哆离开现场,但途中一度跌倒,最终弃下摩哆逃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