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一名30岁男子涉及两宗向老妇人露下体案件,其中一案今日在推事庭认罪,最终被判监禁1个月及罚款2500令吉;另一案则否认有罪,并获准以3000令吉保释候审。

首宗案件涉及一名75岁老妇。被告莫哈末沙米被控于今年7月31日在万茂新村作出相关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

被告今日在推事努鲁萨琪娜面前认罪。法庭随后判处他监禁1个月,同时罚款2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另服4个月监禁。监禁刑期从被告落网日开始计算。

在求情阶段,代表律师再夫峇林透露,被告已经结婚,并育有两名年幼孩子,分别4岁及12个月大。他目前从事洗车工作,每月收入约1800令吉。

律师表示,被告认罪并节省法庭审理时间,也已对事件表达悔意及道歉,并承诺不会重犯,因此要求法庭从轻判处罚款。

主控官娜迪雅依莎蒂副检察司则认为,案件涉及年长女子,法庭应把受害者所受影响及公众利益纳入考量,并通过适当刑罚发挥阻吓作用。

根据刑事法典第509条文,罪成者最高可面对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与此同时,被告还面对另一宗性质相近的案件。控状指他于今年8月3日在万茂新村1号路旁,涉嫌向一名71岁女子露下体,同样被控触犯第509条文。

针对这项控罪,被告选择不认罪。

控方在保释问题上提出9000令吉保释金,法庭最终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规定他不得骚扰受害者及控方证人。

第二宗案件定于9月18日再次过堂。

目前,被告在首宗案件已经认罪并被判刑,至于第二宗案件的指控,则仍有待法庭进一步审理。

上一则新闻假扮顾客试戴金手链 2女偷RM16000金饰
下一侧新闻神秘货仓运作长达14年 警方突袭查扣590万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