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一场海滩意外改变了一名年轻人的人生,25岁男子杨水田(译音)在浮罗交怡真浪海滩遭倒下椰树击中,导致下半身永久瘫痪。如今案件尘埃落定,亚罗士打高庭判浮罗交怡市议会须赔偿超过221万令吉。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佐汉昨日裁定,市议会须向杨水田支付221万3208令吉14仙损害赔偿,另加利息及诉讼费。
这项裁决是在联邦法院于今年7月30日驳回市议会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后作出。此前,上诉庭已于2025年12月8日裁定杨水田上诉成功,并判定市议会须对事故承担100%责任。
根据高庭判决,杨水田在2019年1月9日与家人到真浪海滩度假时,被倒下的椰树击中脊椎,造成腰部以下永久瘫痪。此后,他必须终身依靠轮椅行动,同时失去膀胱及肠道控制能力。
高庭这次核定的赔偿项目包括38万9000令吉一般损害赔偿、13万3744令吉78仙特别损害赔偿、164万463令吉36仙未来损失及开支赔偿,以及5万令吉加重损害赔偿。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任何数额的金钱都无法让杨水田恢复原有健康,也无法挽回事故发生前的人生。
不过,法官认为,赔偿仍是法律赋予起诉人的权利,目的在于给予公平及合理的补偿,让他能够在余生维持应有的生活与尊严。
这起案件最初并非如此发展。杨水田于2020年入禀亚罗士打高庭起诉浮罗交怡市议会,但高庭在2023年审理后裁定他败诉,理由包括真浪海滩并不属于浮罗交怡县议会管辖范围,以及有关事故属于“天灾”。
杨水田随后提出上诉。上诉庭去年12月8日推翻有关裁决,判其上诉得直,并认定市议会须承担事故100%的赔偿责任。
市议会之后继续向联邦法院申请上诉准令,但最终于今年7月30日被驳回,相关责任裁决因此维持。
事发当天另有两人遭倒下的椰树击中,其中一人最终不治。
杨水田此次诉讼由Lily Chua & Associates律师楼代表,律师包括蔡丽丽、曾成源及法拉;浮罗交怡市议会则由卡纳斯律师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