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24岁男子日前险遭诈骗集团骗走逾300万港元(约156万令吉),警方调查后拘捕一名19岁女大学生,怀疑她受骗徒招揽,冒充中国执法人员与受害者接触。

案件源于男子较早前接获一通自称电讯公司职员的电话,对方声称其名下电话号码涉及中国洗黑钱案件,随后将通话转交一名冒充中国公安的骗徒。

男子在对方指示下,被要求保持行踪保密,并入住将军澳一间酒店及定时汇报位置。骗徒随后声称会安排一名“特务调查人员”与他会面。

男子依指示与一名女子在酒店外碰面,对方自称调查人员,并向他出示相关证件及文件。在对方游说下,男子签署一份盖有假中国公安印章的“保密协议”,同时被要求把超过300万港元汇入指定银行户头,声称有关款项是调查所需的“保证金”。

男子后来在网上发现类似诈骗手法,怀疑自己受骗,于是报警。

将军澳警区刑事情报组接手调查后,翻查大量闭路电视录像,并于本月11日在上环拘捕一名19岁女子。警方在她住所搜出一张伪造的中国执法人员证件、一部怀疑用于制作假证件及文件的打印机,以及她案发时穿着的衣物。

警方调查显示,女子报称是一名大学生,早前疑被自称中国执法人员的诈骗分子招揽,负责冒充调查人员与受害者会面,并使用诈骗集团提供的假证件及文件。警方目前仍在调查案件,女子也被扣留协助调查。

据悉,女子就读经济相关科目,她使用的伪造证件及文件由同党提供,并由她利用家中打印机列印,过程中诈骗集团其他成员并未现身。

警方指出,涉案24岁男子为香港人,任职程式编码员,被骗款项涉及借贷及本人和家人的储蓄。案件目前由将军澳警区重案组第二队继续跟进。

香港警方提醒,真正的执法人员不会要求市民转账、缴交所谓保证金或签署虚假保密协议,也不会索取网上银行密码。公众若接获涉及刑事案件、资金调查或要求转账的可疑来电,应先核实对方身份,避免在压力或恐吓下作出汇款决定。

根据香港《盗窃罪条例》第17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属于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0年。警方也呼吁年轻人提高警惕,切勿因轻信或受利益诱惑而被诈骗集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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