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男子涉嫌从14岁起,在约3年内先后与5名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其中部分案件还涉及偷拍及散布亲密影像。更令人震惊的是,他在被控及接受电子监控期间,其中一名受害少女竟一度搬到其住处同居,两人分手后,他还涉嫌以散布亲密视频作为要挟。

据《新明日报》报道,被告现年18岁,共面对37项控状,昨日承认其中13项,包括涉及未成年者的性罪行,以及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偷窃及未成年驾驶等罪行,其余控状将由法庭在判刑时一并考虑。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受害者,法官下令媒体不得刊登任何可能暴露她们身份的资料。同时,被告案发时未满18岁,根据新加坡相关法律,媒体也不得公开其姓名及个人资料。

案情显示,被告在3年内先后涉及5名未成年少女:

第一名受害者(14岁)
2022年10月,被告在住家公寓举行派对期间,趁受害者醉酒并呕吐,将她带往桑拿房,涉嫌对她实施性侵并发生性关系。

第二名受害者(13岁)
2023年8月,当时15岁的被告通过网络游戏认识受害者,两人发展关系期间,先后3次发生性关系。

第三名受害者(15岁)
2024年3月,被告通过朋友认识受害者,两人交往约一周后,在被告房间发生性关系。

第四名受害者(15岁)
2024年7月,当时16岁的被告连续3天对受害者实施性侵。同月8日,被告首次遭警方逮捕,警方随后在其手机内发现79部色情影片及30张淫秽照片,不过他隔日获准保释。

第五名受害者(14岁)
2024年12月,被告在保释期间认识这名受害者,两人随后于隔年3月发展关系。交往期间,两人频繁发生性行为,被告还涉嫌偷拍相关过程。

被告于2025年4月被控,保释条件包括佩戴电子监控装置及遵守宵禁规定。

然而,案件并未就此结束。据了解,第五名受害者后来甚至搬到被告住处与他同居。两人于11月分手后因财务问题发生纠纷,被告涉嫌以公开及散布两人的亲密视频作为威胁,要求对方偿还款项。

被告最终于同年12月29日再次落网,警方并在其电脑内发现另外4部色情影片。

法庭随后要求控方提交相关改造训练报告,案件展至9月1日进行判刑。

上一则新闻没有收入租金却照样要付 吉打投注站业者苦撑3年
下一侧新闻一生推动经济改革与入世 中国前总理朱镕基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