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毛丹一家精神护理中心的住客死亡案进入提控阶段,4名男子今日被押上怡保第一推事庭,其中一人面对谋杀控状,另外3人则被控误杀。由于多份法医及医疗报告尚未完成,案件将于9月11日再度过堂。

4名被告分别是35岁的阿末法依兹、50岁的再因沙里、55岁的拉端苏柏,以及47岁的阿都哈林。

根据控状,阿末法依兹被指于8月4日下午5时至5时41分之间,在红毛丹崇贵花园兰花路一所精神护理中心内,造成54岁住客莫哈末法兹尔死亡。

他因此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即谋杀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及不超过40年;若没有被判死刑,则须另加不少于12下鞭刑。

控状宣读后,阿末法依兹点头表示明白。由于谋杀案件属于高庭审理权限,推事庭今日没有记录他认罪或不认罪。

至于另外3名被告再因沙里、拉端苏柏及阿都哈林,则被指在相同时间及地点,共同作出导致莫哈末法兹尔死亡的行为,并有意造成可能导致死亡的伤害。

3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并与第34条文的共同犯罪规定同读。

若罪名成立,3人可面对最高30年监禁,并可另加罚款。

由于误杀案件属于地庭权限,推事庭今日同样只处理提控程序,没有记录3人的认罪立场。

案件由副检察司扎丽丝苏菲主控。控方要求法庭给予时间,以等待死者解剖报告、完整医疗报告,以及其他相关鉴证资料。

4名被告今日均不获准保释。

庭上另出现一项情况,阿都哈林向法庭声称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并指过去曾接受治疗。

不过,副检察司指出,目前警方调查文件内并没有显示阿都哈林拥有相关精神疾病纪录。

承审推事诺丽占因此下令取得精神科评估报告,以进一步确认其精神状况,并将4人的案件统一订于9月11日再次过堂。

这起案件发生后,警方此前已逮捕5人协助调查,包括一名护理中心看护员及数名住客。

警方初步调查发现,死者身体有数处伤势。有关案件随后被列为刑事案件调查,并进一步厘清死者受伤过程及各涉案人士角色。

涉及护理机构住客死亡的案件,除了刑事责任,调查通常也会结合解剖、医疗纪录、现场证据及相关人士口供,以确认伤势形成时间、实际死因,以及是否涉及多人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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