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党与行动党长期存在的意识形态分歧,再次成为政治焦点。伊党主席丹斯里哈迪阿旺近日重提双方过去在替代阵线及民联时期的合作破裂,并把矛头指向行动党在伊斯兰法、世俗主义及“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等议题上的立场。
哈迪是在8月8日发表题为《行动党领导希盟延续殖民者消灭马来人和伊斯兰的工作》的“主席思路”文章时,作出上述批评。
他声称,伊党当年终止与行动党的政治合作,是因为双方在伊斯兰基本原则及落实伊斯兰法方面出现无法调和的分歧。
哈迪也指责行动党反对伊党推动“伊斯兰国”概念,以及在伊党执政州落实部分伊斯兰法律的努力,并认为行动党所坚持的世俗主义及“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理念,与伊党的政治方向存在根本冲突。
他进一步指称,过去部分涉及伊斯兰、马来统治者、国语、改教及伊斯兰法律落实的政治争议,也反映两党在国家定位方面有明显不同。
不过,从两党过去超过20年的合作与决裂记录来看,行动党与伊党之间的矛盾,确实并非近期才出现,而是长期围绕国家制度、宗教角色及法律体系等核心问题。
最早的重大分歧之一,可追溯至替代阵线时期。
行动党于2001年9月22日退出替代阵线,当时公开说明,主要原因是无法与伊党在“伊斯兰国”概念上达成共识。
行动党当时坚持,大马应维持其所理解的民主及世俗宪政框架,而伊党则把强化伊斯兰政治及推动伊斯兰法,视为自身长期斗争目标。
换言之,当年的合作瓦解,并不能简单归咎于单一一方,而是两党最终选择坚持各自政治原则。
类似矛盾之后在民联时期再次浮现。
2014年前后,随着吉兰丹伊党政府推动伊斯兰刑事法相关议程,行动党多名领袖公开提出反对,包括已故卡巴星,并以联邦宪法权限及法律架构为主要依据。
到了2015年3月23日,行动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一致决定与哈迪切割,并重申反对落实伊斯兰刑事法,认为有关做法与其对联邦宪法的理解不符。
同年6月,伊党代表大会通过与行动党断交的动议,并交由伊党长老协商理事会作最终决定。行动党过后宣布,民联已不复存在。
因此,替代阵线和民联两次合作破裂,都显示两党的最大矛盾并不只是选举席位或领袖关系,而是对国家制度及宗教与政治关系的基本理解不同。
过去一些个别事件,也不断加深这种分歧。
2005年,行动党领袖陈胜尧曾在国会反映居民针对清晨祈祷广播音量的投诉;2013年,行动党反对把伊斯兰文明与亚洲文明(TITAS)列为私立高等学府学生必修科,主张应改为选修。
2014年,倪可汉也曾从联邦宪法第11条宗教自由角度讨论穆斯林个人宗教权利,引发争议,因为穆斯林退教问题在大马同时涉及联邦宪法、州宗教法律及伊斯兰司法权限。
这些事件长期被伊党用来证明行动党对伊斯兰公共角色持较严格的世俗立场;行动党方面则一贯强调,其立场主要是维护联邦宪法、法律权限及多元社会制度。
至于哈迪此次进一步指称行动党挑战伊斯兰地位、削弱马来统治者角色、国语地位及土著权益,则属于伊党方面的政治论述,并非单凭过去两党合作破裂的历史便可直接得出结论。
同样地,文中声称行动党党章没有列明捍卫君主立宪、马来人及土著特别地位,以及伊斯兰作为联邦宗教,也不等同于行动党否认这些联邦宪法条文。政党党章是否逐项列出宪法内容,与政党是否承认现行宪法,是两个不同问题。
从政治现实来看,伊党与行动党的争议之所以长期反复出现,是因为双方代表的政治路线存在明显差异。伊党强调伊斯兰政治、伊斯兰法及马来穆斯林政治地位;行动党则更强调世俗宪政、多元主义及联邦宪法框架。
因此,哈迪最新文章更多是在重新包装过去20多年的政治冲突,把行动党塑造成伊党长期意识形态对手。相关历史确实证明两党曾两度因为原则分歧而结束合作,但至于哈迪对行动党动机及政治目标的进一步判断,仍属于政治观点,而非已经获得客观证实的事实。

